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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伸手”清理广告牌 长春市环卫为城市“洗脸” ?

2017/3/15 14:06:27      点击:

  3月13日下午3时许,在东盛大街与东新路交会处有一支由二道区城管、长春环卫组成的清理小组正在对辖区内的违规灯箱广告牌进行集中清理。

  正在执行清理的工作人员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块约六、七平米的广告牌立于几米高的墙壁上,上面红底白字写着“批发各类铝材”的大字,十分扎眼。在路边停着一辆起重机,负责高空作业的工作人员

  用各类工具进行拆解广告牌,地上则摆放着一张刚刚拆除的广告牌正由工作人员记录备案,并用气割机等工具对这些大型广告牌进行切割分解,准备装车运走。

  工作人员高空作业十分辛苦

  工作人员刘师傅介绍说:“我们检查发现,这家店主并未办理广告牌的合法手续,属于非法广告牌匾。”因此,执法队员对这处广告牌进行了取证拍摄,并对店主进行了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随后,执法队员组织施工人员对这处违规广告牌进行摘除。

  工作人员正对非法广告牌切割分解

  二道环卫文明引导员林女士对吉网、吉刻APP记者说,这些临街商铺擅自设置的灯箱广告,许多已破烂不堪,一些违规设置的广告标牌安装在电线杆甚至信号灯杆上,有的设置在绿化带内,甚至有广告牌直接设置在市政道路上。不仅影响市容,还有掉落伤人的危险。

  据了解,设置户外广告、橱窗广告、牌匾、标识以及阅报栏、招贴栏、指路标示牌、橱窗、画廊、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等设施必须经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定期维修。对脱落、易倒塌的设施,设置单位应当及时拆除;超过审批期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或者自行拆除,违法设置广告者将受到罚款处理。